作業注意事項
提示:為防止電動工具掉落,應使用適用於系統重量的防墜設備 (40)。防墜設備的最大允許長度為 1.8 m。務必遵守電動工具上允許的固定區域(39)。
所使用的防墜設備最好是帶有拉桿的吊帶或帶有減震器的防墜設備。
固定防墜設備 (40) 時,務必遵守其操作說明書。
- 請務必將防墜設備的另一側固定到穩固的結構(例如建築物或鷹架)上,切勿固定在使用者自己身上。
自由墜落保護裝置必須能活動自如,並且只能連接到錨定點 (41)和電動工具上允許的固定區域。 (39)
選擇錨定點 (41),以便電動工具在墜落時可以自由落入防墜裝置,而不會纏住或危及使用者。
切勿將掛鈎 (13) 作為防墜設備使用。
切勿將防墜設備固定於掛鈎上。
切勿在裝有吸塵裝置 GDE 18V-16 或 GDE 16 Plus 的電動工具上使用防墜設備。